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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2條

為實施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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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