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新市鎮開發條例 › 第30條

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30條

本條例有關獎勵投資建設及人口、產業引進之規定,如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AI 白話解釋
← 第29條看 新市鎮開發條例 全文第3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