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國際物流事業部分獎勵辦法
› 第2條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國際物流事業部分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際物流事業,指以提供國際物流服務為主要業務,且其投資 計畫經經濟部專案核准從事下列全球運籌服務之一之公司: 一、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接受國內外廠商委託,從事國內外原物料 、半成品或成品集結倉儲、庫存管理、轉運及配送業務,進行重整、 測試、檢驗、簡易加工、提供複委託加工或其他相關服務後再出口。 二、售後維修服務:接受國內外廠商委託,從事國內外廠商維修零組件之 庫存管理及客戶退修品之物流、通關業務,進行測試、檢驗、維修、 複委託維修、測試、檢驗或其他相關服務後再出口。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國際物流事業部分獎勵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