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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 第7條
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第7條
申請新購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委託國內車廠或國外原 廠代理商向中央主管機關或車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 二、行車執照影本。 三、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五、購車發票影本。 六、領據(格式如附件三)及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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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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