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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車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由受理申請之主管機關核發加氣券(或儲值卡) 予車主;計程車改裝申請補助金額直接折抵改裝費用者,則由受理申請之 主管機關核撥補助款予計程車車主指定之改裝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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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