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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第29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開庭,於法院內為之。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庭席位布置及旁聽規則,由司法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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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