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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23條

持有撫卹令之替代役服役期滿役男或遺族,在領卹有效期間,其權利準用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 前項遺族正在就學者,其所需費用之優待,準用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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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