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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6條

本院辦公時間,依中央政府法令之規定。但遇特別情形有延長之必要時不在此限。 星期日及例假日,書記廳應派員輪流值日。每日散值後,應派員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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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