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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驗證機構認證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有效期間屆滿六個月前,驗證機構得申請展延評鑑;逾期申請者,應重新申請認證。 認證機構對於驗證機構申請展延評鑑,經依展延評鑑程序審查合格者,應准予展延並發給認證證書,每次展延期間不得超過三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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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