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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第3條

有限合夥申請設立登記,應繳納規費,按其實收出資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以新臺幣一元計算;規費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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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