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 第69條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69條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法令及期貨信託契約之規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保管期貨信託基金資產。 基金保管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業務員及其他受雇人,不得基於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期貨交易或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將該消息洩漏予他人。
AI 白話解釋
← 第68條看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全文第7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