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 第39條

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第39條

期貨結算機構之經理人及業務人員就應執行之業務事項有怠於執行或未確實執行者,所屬期貨結算機構應予以解聘、解僱或為適當之處分。
AI 白話解釋
← 第38條看 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全文第4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