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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48條

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如涉及外匯業務時,應經中央銀行同意;其資金之匯出、匯入,依中央銀行所定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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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