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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 第16條

地政機關接到前條執行法院函件後,應於登記簿內註明拍定事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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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