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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引地區學生來臺升學優待辦法 第5條

申請保送學生,應填具申請表 (格式如附件一) 保證書 (格式如附件二) 一式三份,及繳送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單、體檢表 (均黏貼相片) 戶籍謄 本等證明文件。連江縣政府每年七月十日前將保送來臺升學學生名冊 (格 式如附件三) 一式三份暨學生所填繳之上項文件 (不含保證書) ,分別函 送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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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