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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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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55條
第 十 章 衛生
雇主對於勞工寢室,依下列規定: 一、洞穴、儲藏室及畜舍不得做為寢室。 二、茅舍及帳篷不得做為永久性之寢室。 三、寢室及其設備應經常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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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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