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桃園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 第10條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0條

資訊室掌理開票統計作業規劃及資訊業務。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桃園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