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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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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公開之森林火災潛勢資料種類如下: 一、森林區域燃料型。 二、森林火災頻度。 三、森林火災潛勢區域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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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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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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