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 第3條

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植物或植物產品,途經特定疫病蟲害疫區卸貨轉運者,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於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時,一併申請核准途經疫區之卸貨轉運。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