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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3條

前條補助之植物或植物產品價格,不得超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改良物徵收時,所定之植物補償費查估基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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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