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植物診療師證書與執業執照及植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 第2條

植物診療師證書與執業執照及植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規費收費額如下: 一、請領、換發或補發植物診療師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二、請領、換發或補發植物診療師執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請領、換發或補發植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二千元。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植物診療師證書與執業執照及植物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