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第22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22條

因檢舉而破獲違反本條例之案件,應給與檢舉人獎金。 前項獎金給獎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