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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2條

驗證機構應於認可終止後七日內,將所有型式驗證相關符合性評鑑業務案件之完整資料移交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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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