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 第43條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3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驗證機構之能力評鑑、技術一致性確認、人力培訓與資格審定及登錄管理等,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得委託國內專業團體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2條看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全文第4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