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 第8條
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8條
第五條
第十一款評審項目,於資訊整體委外服務,除前條及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載明下列事項: 一、廠商之人力資源規劃與運用計畫。 二、廠商之專案計畫管理能力。 三、廠商之財務能力。 四、廠商過渡作業之計畫管理能力。 五、重大附加效益。 六、廠商誠信履約之風險評估。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