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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 第21條

本會遴選檢察官應視業務需要及缺額情形,擇優提出錄取人選建議名單,報請本部部長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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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