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 第7條

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檢舉案件經行政處分、緩起訴處分或第一次有罪判決後,通知檢舉人領取獎勵。但匿名、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或未提供足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提供,屆期仍未提供者,得不予發給。 同一案件,經依前項發給獎勵後,不再重複發給、追回或變更。但行政處分、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之撤銷、廢止或變更,可歸責於檢舉人,或為檢舉人對受理檢舉機關所隱匿者,其已領取之獎金,得以行政處分追回。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檢舉違反本法規定案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給予檢舉人獎勵。但檢舉之案件有下列情…第3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置違反本法規定案件檢舉信箱、專線、傳真電話或機關網址,受理違反本…第4條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規定案件,得提供下列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一、檢舉人姓名及…第5條因檢舉而查獲違反本法規定案件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按查獲案件之行政處分、緩起訴處分或…第6條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案件,其獎金應平均發給。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而查獲同一違反本法案件者,其獎金應…第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及其他個人資料應予保密;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及其…第9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上年度違反本法規定案件罰鍰及罰金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編列年度預算,…第10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6條看 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