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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第13條

標購海關拍賣或輸入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其容器、包裝之標示應自海關提領起四日內完成,並備安全資料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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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