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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134條

送達代收人,經指定陳明後,其效力及於同地之各級法院。但該當事人或代理人別有陳明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如果當事人指定訴訟文書送達給代收人,效力會擴及同一地點的所有法院;但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另外有特別聲明,則依照特別聲明的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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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