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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 第288條
民事訴訟法 第288條
第 二 編 第一審程序 › 第 一 章 通常訴訟程序 › 第 三 節 證據 › 第 一 目 通則
法院不能依當事人聲明之證據而得心證,為發現真實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調查證據。 依前項規定為調查時,應令當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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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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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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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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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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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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