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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133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六 章 消滅時效
時效因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而中斷者,若調解之聲請經撤回、被駁回、調解不成立或仲裁之請求經撤回、仲裁不能達成判斷時,視為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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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時效」的其他條文

第125條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第126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第127條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第128條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為行為時起算。第129條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一、依…第130條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第131條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或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第132條時效因聲請發支付命令而中斷者,若撤回聲請,或受駁回之裁判,或支付命令失其效力時,視為不中斷。第134條時效因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而中斷者,若債權人撤回其申報時,視為不中斷。第135條時效因告知訴訟而中斷者,若於訴訟終結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第136條時效因開始執行行為而中斷者,若因權利人之聲請,或法律上要件之欠缺而撤銷其執行處分時,視為不中…第137條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因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第138條時效中斷,以當事人、繼承人、受讓人之間為限,始有效力。第139條時效之期間終止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致不能中斷其時效者,自其妨礙事由消滅時起,一個月…第140條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或破產之宣告時起,六個月內,…第141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於時效期間終止前六個月內,若無法定代理人者,自其成為行為…第142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於代理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第143條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第144條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第145條以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擔保之請求權,雖經時效消滅,債權人仍得就其抵押物、質物或留置物取償。前…第146條主權利因時效消滅者,其效力及於從權利。但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第147條時效期間,不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減短之,並不得預先拋棄時效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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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