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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765條
第 三 編 物權 › 第 二 章 所有權 › 第 一 節 通則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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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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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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