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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816條
第 三 編 物權 › 第 二 章 所有權 › 第 三 節 動產所有權
因前五條之規定而受損害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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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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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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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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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5條
依前四條之規定,動產之所有權消滅者,該動產上之其他權利,亦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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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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