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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9條
第 一 編 總則 › 第 二 章 人 › 第 一 節 自然人
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 前項死亡之時,應為前條各項所定期間最後日終止之時。但有反證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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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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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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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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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
第19條
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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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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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條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居所視為住所:一、住所無可考者。二、在我國無住所者。但依法須依住所地法者…
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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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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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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