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民法
› 第978條
民法 第978條
第 四 編 親屬 › 第 二 章 婚姻 › 第 一 節 婚約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
第九百七十六條
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婚約」的其他條文
第972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第973條
男女未滿十七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第974條
未成年人訂定婚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第975條
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
第976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第977條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前項情形…
第979條
前條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前項請求權…
第979-1條
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第979-2條
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第977條
看 民法 全文
第97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