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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5條

民營飛行場申請設立許可時,經民航局會同有關機關會勘合格,報請交通部許可後,應繳納設立許可費新臺幣四萬五千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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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