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用航空法 › 第65條

民用航空法 第65條

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條第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於普通航空業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64-1條看 民用航空法 全文第6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