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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無線電頻率分配準則 第35條

單一跑道之兩端,如分別裝有儀器降落系統時,得指配相同之頻率對 (P- uired Frequency),但須具備左列條件: 一、使用之環境允許時。 二、每個左右定位台,應指配不同之識別信號。 三、每個儀器降落系統應不能同時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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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