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間辦理特殊教育獎助辦法 › 第2條

民間辦理特殊教育獎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如下: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二、已核准立案之全國性社會福利機構或非營利性法人團體。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民間辦理特殊教育獎助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