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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36條

氣墊裝置之構造及配置,應使氣墊船能穩定航行,並具足夠力量保持氣墊船氣昇使用高度,墊裙應採用適當強度不易破裂之材料,其構造應使在超越障礙物時不易受損,在靜水上航行時不易產生噴氣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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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