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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承裝業登記執照不得頂替或轉借他人使用或拒絕主管機關之檢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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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