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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 第67條

高地所有權人以人為方法,宣洩洪潦於低地,應擇低地受損害最少之地點及方法為之,並應予相當補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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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