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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第 二 章 一般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
(刪除)
AI 白話解釋

「一般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的其他條文

第7條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五條所稱宜農、宜牧山坡地,係指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訂定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第8條(刪除)第9條(刪除)第10條(刪除)第11條(刪除)第12條(刪除)第13條(刪除)第14條(刪除)第15條(刪除)第17條(刪除)第18條(刪除)第19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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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