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 第2條

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水文資訊,指由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產製並經完成檢核程序之地面水、地下水、近海水文及河川大斷面等電子資訊。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