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第6條

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6條

本標準施行後之新設各式旋窯,其煙囪高度應達七十五公尺以上。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