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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陸地圖審查條例 第5條

審查圖表之事項如左: 一、疆界位置。 二、地方名稱。 三、記載及量度。 四、圖式及顏色。 五、認可之負責測繪機關。 六、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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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