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 第7條

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第7條

硬幣自然磨損,致法定重量減少未達百分之五,而其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者,照全額收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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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