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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各項證書之領取,應依照「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辦理,遺失、損毀申請補發或換發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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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