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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20條

合格系統之合約售電容量達十萬瓩以上者,應裝設遙測監視設備,並接受輸配電業之安全調度及無效電力調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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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