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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源不足時期油品配售辦法 第11條

油品配售初期,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汽車牌照號碼個位數字,區分配售油品 之日期,並規定每次每車最高配售限量。汽車所有人應依規定日期及限量 內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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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